我喜欢-记叙文1
我喜欢这浩瀚的大千世界,世间的一切,都充满了美好与欢乐。迎着清晨初升的第一束朝阳,吹着拂面而来的第一缕微风,我的心情愉悦极了——这是我所喜欢着的,热爱着的。
我喜欢看书。书是我的精神食粮,它就像我的命根子一样,在我的心中生根发芽,现在正逐渐茁壮成长着。我最喜欢看小说,很多小说其实都反映了现实社会底层人民心中的痛苦,而平民老百姓们又敢怒不敢言,只能是打落了牙齿往肚里吞,但作家们却善于体察民间疾苦,维克多·雨果的《悲惨世界》,杨绛的《我们仨》,卡勒德·胡赛尼的《追风筝的人》,他们写下家喻户晓的作品,记录着、叙述着他们的深思。书也可以调节我的情绪,每当我心情愉快时,我总会习惯性地拿起一本书,静静地翻阅着,读着,读着,甚至有时一坐就是一整天,淡淡的书香墨味沁人心脾;心情不好时,我便会到外面转转,释放压力的首选圣地自然是图书馆,带上一个吨吨桶(水杯),全神贯注地感受着阅读的美好与祥和,书籍不言不语,却又向我诉说着许多人生哲理。
我喜欢历史。在我心中,与历史有关的工作早已是我的理想,我的未来职业。泱泱大国的竹简青史并非如同表面上看起来那般枯燥无趣,细细品读,你反而能从中感受到,它处处都充满了你意想不到的惊喜。它是有温度、有情感的,给人以无限的震撼。无论是文景之治,还是靖难之役,又亦或者是康乾盛世等等,在悠久绵长的历史潮流发展面前,都只不过是转瞬即逝的匆匆。张居正,尉迟敬德,戚继光,岳飞,王安石这些洪流里的名人们,在整个庞大宇宙之中,都只不过是渺小微弱的沧海一粟。风云变幻,社会发展,王朝更迭,却有着无数灿烂的历史瑰宝、宏伟建筑……这无不使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,对古者先贤的智慧与勤劳肃然起敬!
我喜欢音乐。我的音乐老师曾说,这世上有三样东西能让你忘记一切烦恼,那便是酒,毒品与音乐。喝酒是通过血液的控制,让酒精溶到血液中,随其进入大脑从而产生麻痹,那是一醉方休的豪情,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壮烈;吸毒是精神枷锁、道德最底层,是绝不可以触碰的地狱;至于音乐,才是这三者中威力最强的、最值得我们以此怡情酣畅淋漓的,它随着你心脏的起伏与跳动,脉搏的收缩与舒张,而不停地随着蹦跳的节奏悠闲地律动着。每当我写作业时,我的双耳,总会戴上蓝牙耳机,静静地聆听,那熟悉而又美好的乐章,如潺潺流水般汇入我的心田,然后,偶尔凌乱的思绪便在这过程中,慢慢与落下的琴键一起沉淀下来,给予了我无限的恒心与力量,在幽静的夜晚,在明亮的台灯光亮下,努力学习。
我喜欢篮球。篮球使我快乐。即使我的基础不好,即使我的球龄很短,但我依然热爱这项运动,我喜欢它的一切。我时常在初日微升的篮球馆,在那空无一人的偌大的篮球馆里,自己默默地听着脚步变换的声音和球砸在地面的声响,独自练习着:口袋运球,带球转身,正反胯下,背后运球,试探脚步,后撤脚步……最后双手合球,调整了一下手感和出手角度,直接干拔出手,只见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美妙的抛物线,我内心早已开始欢呼雀跃,可迎接我的,却是一声声永无止境的冰冷的“当当”打铁声,但我却一直没有放弃,因为这是篮球,我喜欢的篮球,篮球巨星的事迹在我遭受挫折时激励着我,科比老大虽然退役后离开了我们,但曼巴精神却永垂不朽,我的训练计划,就是由科比的“6+6+6”模式简化转换而来的,我始终觉得那些年的春秋冬夏,那凌晨四点钟的洛杉矶黑暗的街道,换来了他的奖杯无数,换来了湖人队的荣光和他的王朝,也激励着我勇敢克服困难,突破极限提升技术。篮球,那一抹令我着迷的神秘色彩!
我喜欢春晓的同学。他们与我共处一个屋檐之下,是除了家人以外我最亲密可靠的人:上课语重心长扯大道理教育的朱姐,声音贯穿整栋教学楼的老汤,给我们从秦皇汉武讲到唐宗宋祖的妍妍子,还有威严无比,刻板老旧的张奶奶……当然了,最懂我的陈老师必须是他们之中不可或缺的那一个。我喜欢这群时刻念着我们为我们着想的老师们,也喜欢这群扬洒着亲密友谊温情的同学们。他们之中,有可以陪我下课冒着被处分的危险下楼打球的好兄弟,也有愿意听我倾诉心中苦恼与忧愁的知音,更有敢于挺我到老师充满刀山火海的办公室走一趟的铁哥们。春晓,我喜欢这个处处充满着爱的大家庭!
我喜欢在茫茫的人群中,趁大伙儿都不注意时,默默地注视她的一举一动,偷偷地寻找她的位置。在我的眼中,她就像天使一样,纯洁无瑕。我喜欢她运动起来时那股动如脱兔的活泼与阳光,也喜欢她静心阅读时那股静若处子的文静与温暖,我喜欢她的一颦一笑,她的举手投足之间,仿佛承载了这世间所有环环相扣的美好与温柔。温柔的目光与我对视时,好似冬日里的一股暖阳,融化了我心中的坚冰,她的容貌俏丽,性格开朗,许多人都视它为“女神”,。美得不可方物,美得风姿绰约,美得风华绝代,美得让人不愿将视线从她的身上移开。我喜欢的女孩,愿你一辈子过得顺心如意,前程似锦。
我喜欢这世间万万种欢喜,只盼山河无恙,心存善意;但求无愧于心,大展宏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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